[中文] 加工食品进入“价格开放”名单 / 라면, 과자 등... 오픈 프라이스제 시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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입력 2010-06-30 1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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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 李文杰 ) 从本月开始,方便面、饼干、冰淇凌和服装将除去一贯标有的“定价”,实行“价格开放”机制。

去年7月份韩国知识经济部增加服装类243项和加工食品4项禁止商品标有“定价”,做了一年的事前工作,于本月开始落实,全面实施“价格开放”。

“定价”指的是,制造商在发货给零售商的时候,把价格印在商品包装外。

一般来讲,“定价”高的有点离谱,之后再“善意”得打三至七折,让消费者感到占便宜。

为了防止上述问题,此次所引进的“价格开放”规定把定价权移交给了零售商。

“定价权”从制造商到零售商之后,经过零售商之间的竞争最终确定价格。最终,消费者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商品。

但部分专家表示,该方案可能导致价格陷阱。零售商可以擅自做价格勾结,使之价格变向提升。

“定价”制度最大的问题点在化妆品,政府为了解决该问题,1999年采取“价格开放”,之后逐步扩大了范围。

此次改革之前,有电视和西装等32项商品禁止“定价”,加上此次的247项,共有279项商品列入管制范围之内。

此次举措最显眼之处在于加工食品,例如冰淇凌一般在超市经常做“半价销售”活动,但以后不能做类似宣传。

加工食品有方便面、饼干、冰果类和冰淇凌类4种产品消除“定价”。

政府表示,如果违反“定价”相关规定,将处以1千万韩元罚款。

大型零售商希望此次举措可以削弱制造商的价格决定权。而制造商认为,价格决定权早已转到零售商。

一位零售商工作人员表示,“今年初由于大型超市的激烈价格竞争,部分制造商停止供给,在我看来这也是基于控制价格的意图。零售商自主定价才有利于消费者。”

但是,制造商则认为,“即使有‘定价’,从现实角度来讲,销售价格一直是由零售商决定。”

随着新规定的出台,零售商之间的价格之争在所难免。尤其小卖店或小型超市比大型超市处于劣势。

此外,制造商和零售商的矛盾会进一步恶化。

虽然价格决定权转移到零售商,但制造商还是以商品供给来牵制零售商。

曾经由于大型超市对某以产品大大减价,结果制造商停止供给,引起不少争执。

延世大学经营学科教授吴世祚解析称,“由于价格竞争最终受益者是消费者,该举措值得肯定。政府有必要介入以便管制零售商恶意竞争。”

此外,在宣传方面也可能出现弊端,因为制造商在推出新产品并对外宣传无法提供产品价格。

这是由于零售商在经过一番市场竞争之后,最终测定价格,使得消费者无法第一时间获得价格信息。

leemoonger@ajnews.co.k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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